| 登记不全出现事故 旅店法人将负刑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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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-6 9:02: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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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平警方与辖区旅店签“治安军令状”———
本报讯 今后,昌平区内现有旅馆及新开旅馆都须与警方签订《治安管理责任书》,如果旅店对入住客人信息登记不全,因此导致发生重大事故、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构成犯罪的,旅馆法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这是昌平公安分局为加强旅馆安全管理而做出的最新规定。
据了解,昌平区现有各类旅店194家,其中1-5星级宾馆35家。目前昌平警方已与各旅店企业法人签订了《治安管理责任书》,并对部分不合格旅馆下达了安全整改时间表。警方表示,今后将严格按照谁经营、谁负责的原则,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,如果旅店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和其他责任事故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据昌平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如果各旅馆能严格执行入住人员登记制度,加强对来访人员23点以后行踪的检查工作,发生在旅馆的各类案件将会大量减少,同时便于公安机关对已发生事故的侦查及在逃人员的抓捕行动。”(北京青年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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